产品介绍 本标准样品主要根据聚乙烯人造革中可溶性铅(Pb)和可溶性镉(Cd)检测及日常样品含量的要求而研制,可作为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精密度评价、人员考核以及分析过程质量控制等。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涤棉布作为基体,将含有重金属化合物和糊状聚氯乙烯及配方中各组分按照成熟稳定的工艺配比,在三辊混合设备中将吸附添加物原料混合均匀,再将糊状聚氯乙烯压制在基布上,经剪成块状、烘干等处理,再将样品在洁净室分装于玻璃瓶中避光保存。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本标准样品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标准样品相关技术要求,按照标准GB21550-2008《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5.4规定的方法,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标准物质样品,采用1.0mol/L盐酸浸泡-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FAAS)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规定最小取样量为0.1g。结果表明,该系列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5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检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样品采用多个实验室联合定值方式进行赋值。定值方法为1.0mol/L盐酸浸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FAAS)。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样品以玻璃瓶封装,每瓶10g,块状。在避光、清洁、室温处保存;打开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玷污。规定最小取样量为0.1g(约10块),使用时请不要低于该取样量。 本标准样品仅适用于标准GB21550-2008 《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5.4规定的方法,请在标准的范围内适用。 如需其他标准值的标准物质,联系我们客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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